88读书网 > 崛起于卡拉迪亚 > 第二百四十章:偷马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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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埃基尔松的家之后,拜伦返回酒馆,租了一间房间。他特意选了窗口对着马厩的那间,不为别的,就是方便有人对他的爱马下手的时候他能马上醒来,翻过窗户去保护他的马。

    夜色渐深,拜伦端着一份便餐上了楼。大锅里煮出来的鹰嘴豆炖风干肉,乡下蹩脚厨师能做出来的最好菜品。一块山羊奶酪,味道和老山羊一样熏人,配着混杂着谷壳和沙粒的面包吃勉强还能接受。一口袋红酒,在这份餐点之中属它最为昂贵,但是即便如此味道也绝对算不上好。

    一份贵族们连碰都不想碰的食物,对于逃跑了好几天、饥肠辘辘的拜伦而言无疑是美味佳肴。他狼吞虎咽的吞吃着盘子里的食物,畅饮红酒,吃相好似一个街边的乞丐。

    再把所有的食物都吞进胃里,又酌了一会之后,月亮已经升上了高空。拜伦长呼一口气,满足的躺在了床上,扯下靴子一丢,闭上眼准备享受这难得的休息时间。

    但还不等他进入梦乡,雷霆愤怒的嘶鸣声便将他惊起,他甚至忘了穿鞋,直接抓起配剑就翻窗跳了下去。这个房间虽然在二楼,但是楼下的干草堆却一直堆到快到窗台的位置,所以拜伦并没有受伤,只是有些狼狈的滚了下去,摔到了地上,身上沾了不少枯草和马粪。

    他冲向那个正在拉扯缰绳的人,挥舞着手中的武装剑,对方见势不妙拔腿就跑,结果撞上了一个睡在马厩里的伙计。他一把将那个伙计推开,但是奔跑的时候却不心绊倒了腿,摔了个狗啃泥。拜伦抓住机会将他摁住,用剑匕住他的胸口。而被这声响惊醒的其他旅客和酒馆的护卫也马上带着家伙冲了出来,他们都以为是强盗在盗窃他们的马匹。而那个被拜伦摁住的家伙,的确身着轻甲腰间带刀,像极了那些匪徒的装扮。他们马上举起火把搜查敲响警钟,一时间整个镇子都乱了起来。

    一番折腾之后,大家发现这个家伙只不过是酒馆里的一个常客,酒馆老板解释这个家伙是个外地来的旅行者,在他这里连喝酒带赌博欠了他一笔钱,于是被老板留下打杂工还债。结果这子晚上玩骰子赢了几个子,大喝了一通,竟然惦记起拜伦的马来,真不知道是喝多了干胡来还是早有预谋。

    知道了实情之后,在场所有人都很不高兴,整个镇子都被惊动,结果只是一个偷马贼。那些匆忙赶过来的守卫们也十分不满,将这个醉汉抓了起来,说是要回去审问他是不是和强盗有什么同谋,但实际上大伙都知道他们是要狠揍这家伙一顿出气。不过那又如何呢,反正也不关他们的事,没过一会大家就都散了。拜伦也松了口气,在跟老板抱怨了一番之后就回去睡觉了。作为抓捕马贼的报答和受惊的补偿,老板免了拜伦全部的食宿费。

    “这个混蛋,让我少赚了一大笔钱!”

    看到那个家伙被士兵们带走,老板冲着他的背影淬了一口,满腹的不满。拜伦一看就是个有钱的佣兵,晚上吃饭的时候点了他店里最好的红酒,这下子可好,那个家伙欠他的钱不一定能还上了,还少赚了一笔钱。无奈之下,他只好把怨气向那个倒霉的伙计发泄,大骂了他一顿,警告他如果客人的马再出什么事就让他卷铺盖走人。

    经过一番折腾之后,拜伦终于睡下了,这一睡就睡到了第二天中午。简单的打理了一番之后,他走到楼下,酒馆老板替拜伦找的那几个人已经到了,此时他们正在靠掰手指来打发时间。

    拜伦来到他们身前,介绍了一下自己的身份,随后打量了他们一番。就像老板说的那样,那三兄弟都很强壮,其中有一个个子比埃基尔松还高一些,身体偏胖但是手臂的肌肉十分结实,拜伦相信只要给他一把斧子他就能撂倒三个武装齐全的斯瓦迪亚新兵。还有两个人老板之前没有提到,他们曾经也干过刀尖舔血的买卖,只不过不太光彩,他们做的是拿人家的脑袋壳做酒碗的营生,风光过也倒霉过。金盆洗手之后,他们两个回到老家耕种,但是始终觉得赚的不够多。当听到有个有钱的佣兵队长需要找些帮手之后,他们便主动赶来了。

    “给他们来点蜂蜜酒,再拿些吃的。”

    还不等谈妥,拜伦便要了些不便宜的酒食请他们,这无疑抬高了自己的身份,也让他们对自己更有好感了。

    “所以,你想找人帮你押送马车?”一个前海寇饮下一大口蜂蜜酒,咂了咂嘴,好奇的问道。

    “现在世道不好,什么东西都是紧销货。窝车则的盐、提哈的熏鱼和奴隶、萨格斯的亚麻,只要运到国外去,就能大赚一笔。”拜伦按照以往的经验想了这么一番说辞,这套话什么时候都管用,因为卡拉迪亚战乱了这么多年,没有哪个地方不受物资匮乏的困扰,这些话总能点燃人们对财富的渴望,也能让他相信拜伦是个行家。

    “是啊,只要“能运到”国外去,就能赚上一笔。”听到这些,那个前海寇咧嘴笑了,他当然清楚哪些货物最畅销,因为在他曾经劫掠商队的时候,夺来最多的就是这些东西。他的意思也很明显,拜伦有这想法不错,但是他得有能耐能从强盗海寇眼皮底下溜过去,或者打过去,否则再多的钱也是进别人的口袋里。

    “兄弟,我知道你的意思,我以前一直干的是佣兵的营生,护卫过商队,我知道这沿途有多少麻烦。所以我才雇佣了埃基尔松,如果你们也加入,那我们就有能力一路走到日瓦车则,把我们的钱包装满。再说了,强盗又如何,我们从那些俘虏和战利品上赚到的钱不比商人们付给我的要少。”拜伦笑着说道。

    “埃基尔松?这个老顽固从家里出来了?”在座的几人听到拜伦的话十分惊讶,随后便陷入了深思之中。

    “好吧,队长,你开的条件不错,而且埃基尔松都同意帮你的话我觉得你可以做我们的首领。什么时候出发,往哪里去,都你说了算。”

    很快,他们达成了一致,同意加入拜伦的队伍。那两个海寇自己有一套装备,他们即便是最困难的时候也没有试图卖掉它们。至于大熊三兄弟,他们作为雅尔的预备士兵,家里有磨好的长斧还有盾牌头盔,拜伦只要给他们购置几套链甲就足够了。仅仅一天之间,他就再次从光杆司令成了一个有实力的佣兵队长,强过他最开始时雇佣新兵时候的好几倍。

    当然,这和拜伦腰包里的黄金白银分不开。

    不过他们带给拜伦的还不止如此,当拜伦并没有抱希望询问他们是否知道认路的人的时候,那个海寇居然给了他一个答案。

    “向导?我不认识专职向导。不过我知道有一个人走遍过卡拉迪亚各地,我们从他那听过许多故事。不过很可惜,这家伙昨天晚上被当成偷马贼抓起来了。”

    五分钟之后,拜伦就离开酒馆,带着几人前往镇里士兵们驻扎的营房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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