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网址:www.biqiwu.net
首页 > 恐怖灵异 > 英雄时代之融合李信镇杀诸天神魔 > 第365章【终末审判】轩辕剑认主?英灵之…

第365章【终末审判】轩辕剑认主?英灵之…(2/2)

目录
好书推荐: 我在御兽世界当龙骑士 都市医武战神 末日净土 要打凯多的路飞被我送回顶上战争 重生之暖男的自我修养 人在迪迦,开局伽马未来! 超神学院:异常枪神 战神归来:我有一群扶弟魔 反派女神 星际甜爱全能国主夫人神攻略

苏哲见过一些历史中所描述的上古轩辕剑。

而眼前这把剑,几乎与史书描述的一致无异!

“果真守护人类的剑气长城下方。”

“就埋藏着这一把拥有无穷力量,擅斩妖除魔的圣道之剑!”

“这把神剑,可以说就是守护剑气长城的结界中枢!”

“有这把剑在,人类才得以逃脱神族和万族的侵蚀和迫害!”

“而现在...它是要跟我走吗?”

苏哲感应到了轩辕剑似乎已经产生了一道微弱的剑灵意志。

通过这种微妙的感应。

苏哲察觉到了轩辕剑似乎渴望成为自己兵器。

再染神血!

重建神剑辉煌!

“但是不行!”苏哲对着眼前的轩辕剑摇了摇头。

“如果你离开这里,剑气长城的结界就会轰然倒塌。”

“神族,难免会举兵入境!”

“...@¥@&**...”轩辕剑散发出璀璨的金芒。

似乎在述说些什么。

但苏哲此时却蹙起了眉头。

大概的意思他听懂了。

这把剑似乎沉睡得太久了。

而复苏的原因是因为自己手里侵染的万族血液太多。

而轩辕剑也告知了自己一件事情。

具体的意思是,曾经它主人黄帝将自己深埋在此地。

倘若日后有人能够杀死足够多神族或者万族,那么自己将会被血气召唤从而苏醒。

而那个杀死无数神族或者万族的人!

便是自己这一代的剑主!

轩辕剑代表着华夏的意志与象征!

这是传承...

也是上古黄帝的本意!

哪怕没有轩辕剑在此作为中枢结界。

剑气长城仍然能够存在近乎千年!

所以轩辕剑才会如此迫切想要跟随自己征战杀伐!

“华夏的传承之剑吗?”

苏哲看着眼前的轩辕剑,最终缓缓点了点头。

一手握住剑柄,向着前方挥斩,横扫开起来!

顿时,一股庞大滔天,如同海啸般的剑气瞬间席卷万里!

恐怖的剑气肆虐而过,似乎整片空间都开始荡漾起来。

“好可怕的剑!”

苏哲不由得微微一凝神!

这把剑根本就比神魔剑差到哪去!

虽然品质是神话级的,但是诡异的是。

通过这把剑所爆发出来的力量和剑意甚至能够超越神话,达到超星的级别!

而其原因,似乎正是自己体内流淌的华夏血统!

这把剑,有些诡异。

似乎拥有华夏血统的人类都能够增幅这把剑的威力!

而且并无丝毫的副作用,也就说,哪怕普通人拿起这把剑!

只要是流淌着华夏的血统,都能将轩辕剑的威力发挥到极致!

“这就是上古黄帝的佩剑吗...”

苏哲不由得从轩辕剑的剑意上感受到了华夏的千古传承与信念!

“说不定...黄帝曾经的理念是...”

“人人都可斩神!”

“以至于,他的剑也继承了他的意志,从而诞生出这种神奇的特性!”

感受到轩辕剑传来的,重见天日的振奋与欢悦。

苏哲正准备收起轩辕剑,离开剑气长城。

可当把轩辕剑收进系统空间时。

系统却发出了冰冷的警告声。

“警告,轩辕剑曾斩杀三百六十三名天命...”

“此剑已染上天命的气息。”

“拥有此剑者,当为天命本身!”

“系统空间无法收纳‘同类’。”

听到系统的警告声后。

苏哲不由得惊恐出声。

“我擦?”

“这把剑杀了三百多名天命?”

一个时代究竟会出现多少个天命。

也就是会出现多少个与自己一样拥有系统的天命者!

之前苏哲有问过系统。

而它的答复是不会超过十个数。

而出现最多天命的时代,也正是上古时期的那个神话时代!

照这样看来。

那个黄帝岂不是斩杀了那个时代几乎所有的天命!

苏哲不由得给曾经的黄帝冠上了“猛人”的标签。

随后。

苏哲便将轩辕剑挂在了腰间。

当挥斩出通往地球的虚空裂缝后。

苏哲将神魔剑收了起来。

而后前脚后脚,缓缓踏入虚空裂缝...

心中却暗自想着。

“也不知道这一次...”

“自己能够提升到什么境界!”

“倒是有些许期待了!”

......

【终末审判要开始了。】

【每个人类其实都能够与上古人族英灵产生某种微妙的共鸣。】

【通过神国的英灵殿,上古英灵会再次响应召唤,重现人世间。】

【再次为了守护人类而战斗!】

【终末审判的首战:人族战神·吕布vs破坏神·珀耳塞斯。】

【除了主角,大家还想看到那些人物重现人间?】

【悄悄吐槽一句,终末女武神太low了,华夏英灵怎么可能那么水!?】

比奇屋最新地址www.biqiwu.net
目录
新书推荐: 晴夏叶薇 魂穿斗破副本,我崩了剧情主线 青春曳航 青涩的相遇 海后,你的学霸马甲掉了 此间任我逍遥游 斗破:绑定系统后女王她妹飒爆了 倾阳之恋 HP同人always 藏在课桌下的心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