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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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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冷从人间消失了,后来,有一位心光现世,就是穆甃。

“等一下!你不是说……”曲畹觉得很难相信——不不,他完全就不想相信!

但穆甃自己承认了。

她以前,就是望冷。那样的放肆、犯下那么多的罪过。最大的罪过是她爱过一个不该爱的人。这个人的死,点醒了她。她脱胎换骨。将焕新生作为秘技,到底想唤醒的是谁的新生呢?用自己的生命来作为抵扣,又不是不是想作为赎罪呢?

但有一点是确定的:她比别人格外重视规矩,大概是因为荒唐过了之后,发现荒唐并不能带来快乐,而且会导向毁灭,所以才认为规矩更能给人好处吧!

而在漫长的帮人救命的过程中,她对于生命有了更多的了解。不然,她也不能找到千紫的轮回新生——明月公子!

曼殊就是要穆甃把辨认轮回的依据跟她说说!曼殊因为是穿越来的,本来对轮回的理念就很接受。但是灵州的观点是生命死亡之后,融入大自然。大自然的灵质再重新哺育出生命。理论上来说,新的生命跟旧的生命用的是同样的材料,也是循环使用的。不过新的生命跟旧的生命不可能完全一样,因为照灵州的理论,这些材料都被粉碎、融合、然后重新捏成新的产品。新的产品怎么可能是旧的产品呢?

然而轮回的理念,跟这种观点不一样。按照轮回理念,人的灵魂并没有被打碎,只是像光盘一样,把原来的信息洗去了,再放进新的录制过程中,产生新的信息记录。但是光盘的本质没有变。甚至,如果没有洗干净的话,原来的信息记忆都有可能调得出来。

如果相信“打碎”的理论,那就会更重视现世的生活。如果相信轮回的理念,就会更寄托于来世。两者在人生观上,很难说孰优孰劣。灵州的生活,也不见得就比其他世界的生活更残酷或者堕落。但是曼殊仍然希望能有轮回。

人总是想要生命尽可能的保持完整性而延续。

穆甃和千紫-明月的牵绊,给曼殊很大的希望。如果能证明明月就是千紫,那就证实了有转世现象,也就是证明了整个转世理论。

可惜没办法证明,明月就是千紫呢!

穆甃赶到这里,因为她相信明月是千紫。但是她只不过是自己愿意这样相信而已!就像一个人买彩票,想着“万一是真的呢?万一中了呢?”

可是买彩票,至少在开彩的时候你能知道,是中奖了。这个灵魂的问题,又没有一个超级系统会对着你兴高采烈的喊:bingo!你中了!

曼殊对着明月公子这个大活人,试图跟穆甃确定一下:这家伙是不是千紫?“拜托哦是你爱过的人,总有感觉的吧?”曼殊这样问。

穆甃当然有感觉!不然她就不会来了!她确实也得到了阅读灵魂、感应灵魂的力量。她真的觉得这个明月公子跟千紫的灵魂是一样的……吧?

痛苦之处还在于只是感觉,没有确定的办法。而且不管怎么说,哪怕照着转世的理论,光盘上原来的信息记忆也已经被洗去了。那么没有原来的记忆的光盘,还是原来那张光盘吗?就好像一张白雪公主被洗成了绿巨人。喜欢白雪公主的人找到了那张盘,还能当作原来的白雪公主的盘带回去吗?又或者另一张灌制了白雪公主的盘,才更应该被好好珍藏呢?

换句话说,那个还爱着千紫的望冷,如果还存在于穆甃的身体里,那么应该去找千紫的转世呢、还是应该在现世找一个更像千紫的人呢?

白雪公主的电影倒是可以批量录制,但是人总是多种多样的。找相似的人,不像再找一盘电影一样容易。因为这个原因,只能去找转世吗?如果创世之神能把人批量制造的话,那么失去一个人、只要去找到同型号的产品替代就可以了吗?

这样的问题,太难有答案了。但是对人生思考到一定深度的人,实在很难逃避这样的问题吧!

曼殊邀请穆甃:“其实我们也在研究这个问题,有了这样这样的进展,但还是不够。你跟我们一起研究好吗?”

就像是一个好学的学生,对于某个难题困扰很久了。这难题还不能跟别人讨论。是禁忌!然后一下子,国际顶尖的研究所向她招手!说都已经研究到什么什么地步了,问她要不要参加。

那还有第二个答案吗?她当然要参加啊!

答应了之后,她才反应过来:咦!我什么时候答应跟你们妖魔为伍了?

她也知道不能同化、就要被杀。

她宁愿死!

与其被曼殊杀,她还不如自杀!

她奏起折柳之愁。

羌笛何须怨杨柳。折柳的愁思连绵郁结,旁人难察,但却仍然可以取性命。

至少可以取她自己的性命。

曼殊伸出手。

春风柔和,柳条连绵不折。

曼殊拿起她的手,放在自己的手上:“你已经感应过那么多灵魂了,来,感受一下我的。”

“……”

“不要管什么修灵修妖。我们把文字忘记。你看,我在这里。我是生命啊。”曼殊道。

穆甃就是这样归化了曼殊一伙,负责的是生命研究。

她的消失,跟涸谷郡的归降一样,被视为耻辱的典型。

而另一个跟妖魔打了大胜战的王者,就被作为英雄典型、大吹大捧了。

那是辉王。

辉王的经历很传奇。他少年的时候,曾经被同门诬陷,以至于要受极刑。他一副乖乖受死的模样,以至于行刑者看他这么乖,有些不忍,手顿了顿。结果被他抓住机会,立毙行刑者,逃了出去!

从一个逃亡者,一路干到王者,他的经历极度强悍,难怪可以跟曼殊领导的妖魔硬撼,面对被挟持的灵民也不管不顾,终于打了胜战。

他持一把锯刃血刀,斩杀无数妖魔,取得了大大小小多少次胜战啊!曼殊这边的人也不能不承认他能打!修灵者们更是尊称他为“战神”。

他的辉王山,是乱世中难得的和平。

有个男人在他的辉王山下,开了个小酒馆。

很多年前,这个男人是个猎人,在一个花林里,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解决掉了那一窝兽。

兽们体态憨厚,背上披着长长的鬣毛,名为鬣猪,很是凶残,拱几个人吃就跟拱几个萝卜似的,毫无压力。男人有狩猎的本领,接到求助,义不容辞接受下来,但也备加小心,做了万全的准备,才以闪电的速度发动。兽们还没反应过来,就被送进了辉王绝尊阵中。阵门一闭合,七七四十九日,里头的生物必化为脓血。

男人长出了一口气,从怀中取出一只石头打的小香炉,试试风向,安置了,捻出一撮安魂香点燃。他打坐在旁,念完一卷镇阵安魂的经咒,睁开双眼,看着面前一片花海。

在这样凶残的鬣猪窝边,竟然有这样一片花海,真叫人诧异。花树半人多高,枝干虬劲,有花无叶,花形如莲,大小正好可以托在手掌上,颜色是天意秋初的深青,到了瓣梢,转为温柔的丁香紫。乍一闻,仿佛没有香气,坐久了,才觉出空气中满满凝净的澄香,为一切俗香所不及,也亏得舒缓仁和的安魂香,才能与它相辅相成,不至于冲撞了它。

男人在书中见过这种花,名为阿阎修利,能超脱众苦,世间难得一见,更别说开成一片海了,难道是有人种的?花海内外却不见一点人迹,除了鬣猪们的窝舍,已经被辉王绝尊阵碾成一片废墟了——

废墟里忽然有动静。

男人手掌一翻,一柄宝刀自动出现在他掌心。那刀是暗红色,如千年的血凝成,刀背浑厚,刀刃却残缺如锯。他目注废墟。

一块石头被顶开了,一个毛茸茸的脑袋探出来,比阿阎修利的花儿还小。那双黑漉漉的眼睛,好像还没有睡醒,迷迷登登的对着男人看了一会儿。

这是一只幼兽。它眼睛里映出男人的样子,是位不修边幅的大叔,须发那么旺盛,几乎把整张脸全遮住了。

男人对着幼兽呆了一会儿。幼兽蹒跚举步,向他走来,抬起软软的爪子,拨动他的衣襟,张开没牙的小嘴,咿唔连声,竟然向他乞食。

男人还没搞清楚状况。幼兽已经伸出嫩红的舌头,小心的舔了一下他的手指,大概觉得味道还不错,就一口含进嘴里,咬不动,急得“咿唔”连叫,晶莹的口水顺着他手指淌下来。

“好吧,”男人想,“带它回去,把它训练成一只猎犬什么的……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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